港南区新办企业政策
admin 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1-09-22
新办企业政策(1)区外企业、单位和个人到我区独资或联营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,从生产经营之日起,对外来方的生产经营所得,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。(2)对设在重点镇、通道工业带上的小城镇新办的农产品加工、环境保护、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,从生产经营之日起,3年免征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(3)新办交通、电力、水利、邮政、广播电视、有色金属、汽车、制糖、食品、信息技术以及医药和生物技术企业,自生产经营之...
港南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
admin 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1-09-22
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(略)第二章 核准和审核机关及权限第六条 按照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分类,总投资(包括增资额,下同)5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、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,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,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送国务院核准。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至5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、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至1亿美...
覃塘区投资优惠政策
admin 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1-09-22
项目用地优惠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,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(不含征地、租地费用)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和选址优先安排办理,实行以下优惠地价:(一)新建或扩建工业项目需征用土地的(扩建项目限于生产性用地,生活设施用地除外),其征地费用除按有关法规补偿农民的支出和必须支付中央、自治区收取部分外,属本市所收部分全部免收。(二)新建或扩建工业项目需要临时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,除应补偿给农民和需上交...